建筑公司已按工程進度支付了勞務費,但勞務公司法人代表陳某卻以各種理由拖欠民工工資42萬元,日前,陳某被安康市漢濱區(qū)檢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批準逮捕。
昨日,安康市公安局漢濱分局刑警大隊二中隊辦案民警介紹,2011年4月20日,安康興華建筑公司(以下“興華公司”)與陜西偉華勞務公司(以下簡稱“偉華勞務”)簽訂工程作業(yè)分包合同,合同工期至2013年9月30日前,將所承包的興華銘城1、2、3、4號樓交付竣工,同時興華公司按照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偉華勞務將工程組織分包至5個施工隊以及部分農(nóng)民工負責實施。但到了11月12日,偉華勞務公司數(shù)百名農(nóng)民工,因拿不到工資而圍堵安康市政府及文昌路,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安康市勞動監(jiān)察支隊介入調查并責令整改無果后,將案件移交安康市公安局漢濱分局。根據(jù)警方調查,興華公司分別于去年3月至9月份,按工程進度分別支付偉華勞務金額686萬元,經(jīng)確認偉華勞務拖欠27名農(nóng)民工42萬元。
據(jù)悉,2013年2月7日,偉華勞務法人代表陳某就因涉嫌惡意欠薪罪被漢濱警方刑事拘留,支付農(nóng)民工工資后被取保候審。2013年11月13日,陳某再次因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漢濱分局刑事拘留,近日,陳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安康市漢濱區(qū)檢察院以批準逮捕。(記者陳思存實習生寇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