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網訊 記者 郭颯:記者從4月15日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省公安廳組織召開的《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宣傳貫徹視頻會議上了解到,新修訂的《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將于5月1日起施行。
據(jù)了解,新修訂的《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在內容上有了較大變動,數(shù)量由原來的85條變?yōu)?07條,修改的內容占到了90%以上,內容上更多側重于向群眾的服務。修訂后的《辦法》體現(xiàn)了服務管理理念,包括倡導綠色出行,允許改裝燃料系統(tǒng),保障非機動車和行人出行安全以及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交通信號燈、標志標線等問題,尤其是加強了對生命救援通行的規(guī)范管理。修訂后的《辦法》更加細化了法律責任,針對建筑垃圾清運車的交通違法行為、擅自改變停車場用途,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以及逃避電子監(jiān)控設備抓拍,特別是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駕駛人駕車逃逸等行為,其處罰的額度都采取了最高限度來加大處罰力度。
會議強調,修訂實施辦法是滿足人民群眾對社會管理服務新期盼的需要。各級政府要重點加強對部門職責、便民維權措施等工作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確保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落到實處。
市委常委、副市長趙俊民,市人大副主任馬濤以及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在安康分會場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