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漢濱分局交通管理大隊
江北交警中隊原指導員李季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安康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安康市紀委監(jiān)委對安康市公安局漢濱分局交通管理大隊江北交警中隊原指導員李季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季紀法意識淡薄,執(zhí)法犯法,濫用職權,利用職務之便,指使下屬采取重復檢測、偽造檢測報告單、毀滅血樣等手段,致使涉嫌醉駕酒駕的違法犯罪人員未依法受到法律責任追究,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李季嚴重違紀違法,涉嫌濫用職權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安康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季開除黨籍處分;由安康市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依法移送司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