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情侶短信中的最后對話。
男方母親翻看兒子生前影集。
這是一起令人心痛的悲劇。6月23日,仁壽縣寶飛鎮(zhèn)與彰加鎮(zhèn)交界處的灘子口,驚現(xiàn)一男一女兩具尸體。據(jù)網友@眉山大小事爆料,據(jù)當?shù)刂槿朔Q,死亡男女或因男方被要求出高額聘金,男方經濟條件有限,結果兩人選擇跳河自盡。
28日,華西都市報記者從仁壽警方證實,這對男女生前確為情侶關系,兩人均出生于1990年以后。通過調查,已排除他殺。兩人死亡原因系溺水身亡。
男方父親表示,今年6月初,女方母親曾帶著女兒造訪他家,并提出如結婚,需買一套房。見男方家提出財力有限買不起,女方母親當場帶走女兒,有阻止這對情侶繼續(xù)交往之意。
溺水身亡
死者生前系情侶關系
從仁壽驅車前往寶飛鎮(zhèn),有成自瀘赤高速路,很快。不過,要抵達灘子口,走10多公里通村公路,還要走一段土路,才能抵達悲劇事發(fā)地灘子口。
河中兩具尸體的發(fā)現(xiàn)時間,是6月23日下午。發(fā)現(xiàn)者名叫宋通河(音),他的家距離灘子口大概有200米左右。當天下午,宋先生到灘子口洗菜,發(fā)現(xiàn)河中漂著兩具尸體,遂趕緊報了警。“當時,兩人匍匐著漂在水面上。”宋先生說。
消息迅疾傳開,當?shù)卮迕駨乃拿姘朔节s來。仁壽縣公安局寶飛派出所民警也趕到現(xiàn)場,并組織村民展開打撈工作。派出所所長向志宇回憶說,在現(xiàn)場河岸,他們發(fā)現(xiàn)了一雙女式涼鞋。以及啤酒、花生等食物。同時,在不遠處,民警還發(fā)現(xiàn)一輛兩輪摩托車。兩位死者被打撈上岸后,民警發(fā)現(xiàn),兩人穿著整齊,身體各部位均無任何異常痕跡。后經法醫(yī)鑒定,兩人死因系溺水身亡。“通過現(xiàn)場查勘,以及周圍走訪,他殺可能被排除。
通過摩托車查詢,以及其他相關證據(jù),警方很快確定了兩位死者身份。男士名叫陳某南(化名),家住促進鄉(xiāng)黃桷村,距事發(fā)地20公里左右。女士名叫陳某(化名),家住彰加鎮(zhèn)。兩人均出生于1990年以后。生前兩人系情侶關系。
跳河殉情?
或因聘禮被要求分開
6月28日中午12點左右,網友@眉山大小事通過新浪微博爆料,“有知情人稱,死亡男女可能是由于女方父母要求男方出20萬元聘金,男方經濟條件有限,結果兩人選擇跳河自盡。”
微博發(fā)出后,立即引來網友跟帖。大家在惋惜這對情侶的同時,有網友稱“還真有愛情”。不過,當晚7點,華西都市報記者登錄新浪微博發(fā)現(xiàn),該微博已被刪除。
28日下午,華西都市報記者來到灘子口。這是一處藏在深丘地帶的小河道。提及這對情侶被發(fā)現(xiàn)溺亡灘子口一事,多位村民表示,兩人系殉情而死,原因是女方母親要求男方出高額聘禮。不過,男方家條件有限,根本拿不出來。女方母親見狀,便要求兩人斷絕來往。被發(fā)現(xiàn)死亡的前一天,女孩丟給母親一句“永生不見”后,憤然離了家。
當?shù)卮迕窠榻B,灘子口山清水秀,常有情侶會帶著干糧來這里游玩。在岸邊石頭上,寫有多處表白愛情的字樣。如“一直不變”、“永遠在一起”、“我好愛你”、“我好喜歡你”等等。這對情侶被打撈上岸后,村民們分析說,兩人應是從東岸石頭跳下河的。而在東岸的一塊石頭,留有兩處字樣,一處上書“ZZ我好喜歡你”、一處上書“ZZ我愛你”。有村民稱,這兩處字樣,系這對男女中一人留下的。
“6月22日下午,我們有老鄉(xiāng)就看見過這對年輕人。”在距離灘子口500米的一處村民聚居點,一位村民說,發(fā)現(xiàn)他倆的,是幾個前往灘子口扯草藥的人。當時,這對情侶還帶著花生、啤酒等,坐在河邊吃喝著。“那里常有類似年輕人出沒,所以大家沒有在意。”
另據(jù)多位村民證實,兩人生前系騎著一輛摩托車來到灘子口的。
男方家長
兒子買不起房被阻交往
28日下午,陳某南父親把兒子骨灰?guī)Щ亓思。因悲劇來得太突然,將骨灰盒擱在屋后臨時搭設的靈堂里后,父親這才趕緊招呼鄰居幫忙,給兒子做棺材。
父親說,他見到兒子最后一面,是22日上午。當時,兒子說想吃魚。于是,一家三口便去鳳陵場鎮(zhèn)買魚。抵達場鎮(zhèn)后,兒子與他們分開了,并稱去姐姐干媽家魚塘釣魚。
姐姐干媽證實了這一點。當天中午,陳某南來到她家。釣了一會魚,一條也沒釣起來。“當時,我還和他聊起女朋友的事,他說已經分了,并稱心里很難受,很憋屈。”
吃過午飯,姐姐干媽讓自己兒子陪著陳某南,又準備釣魚。剛喂好窩子,挖來蚯蚓。“他接了一個電話后,便騎著摩托車,匆匆離開了。我問他去干什么?他說去接一個人。走之后,他便再也沒有回來。再后來,也就是第二天下午,我便接到了他已經去了另外一個世界的消息……”姐姐干媽哭著說。
陳某南父親說,兒子與這位女孩交往,他家是滿心歡喜的。畢竟,兒子已到結婚成家年齡了。6月初,兒子用摩托車,載著女孩和女孩母親,造訪過他們家。其間,女孩母親提出,兩個年輕人要結婚可以,不過,陳某南家要買一套房才行。購買地,仁壽縣城或彰加鎮(zhèn)上都可以。“她要求我家一次性付清。房子我家買,裝修的事,她家來。”陳某南父親說,在縣城或場鎮(zhèn)買房,這筆開銷如要一次性付清,這對于他家來說,簡直是一件很難的事。因為,陳某南的母親才大病痊愈。盡管報了賬,但都用于還賬了。后來,見買房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女孩母親便拉起女兒,匆匆離開了陳某南家。“我想到娘倆走路離開,不太好,便讓兒子騎摩托車送一送。不過,兒子當時也在氣頭上,便沒去送。”
女方母親
“20萬聘金”純屬謠言
28日下午5點左右,華西都市報致電女孩母親。從聲音可以聽出,這位母親仍處于悲痛中。
這位母親說,微博上“20萬聘金”說,完全是謠言,因為她從來沒有向男方家提過。至于婚前買房一事,以及是否阻止兩位年輕來往,這位母親沒有正面回應,只說了一句“女兒現(xiàn)在已經不在了,我什么都不想說了……”,便掛斷了電話。
最后短信
這對情侶提及過“物質”
陳某南被發(fā)現(xiàn)溺水身亡后,家人從警方拿到了遺物之一:生前所使用手機。28日下午,在陳某南家,華西都市報記者見到了這部手機。手機短信中,還存有兩人互發(fā)的幾條短信,具體時間為6月20日晚8點30分左右,短信中,雙方言辭激烈。女孩在短信中這樣寫道:“你說我沒有付出真心,你又何曾付出真心。”15分鐘后,男孩回復寫道:“現(xiàn)在沒有太多現(xiàn)實的物質,并不代表以后沒什么,別人的始終是別個的,兩個同甘共苦的才會一起真心到最后……”
同時,在陳某南的手機相冊里,還存有大量照片。其中有6月21日前往灘子口戲水的照片。還有于6月22日拍攝的兩張照片,場景同樣是灘子口。不過,圖片中,沒有兩人的合影。
華西都市報記者梁波 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