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啊霞光萬丈,雄鷹啊展翅飛翔,高原春光無限好,叫我怎能不歌唱。驅散烏云見太陽,幸福的歌聲傳四方。”藏族同胞的嘹亮歌聲,唱出了民主改革后西藏人民的幸福生活。
西藏自古以來就是我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新中國成立后,中央政府根據(jù)國內外形勢,為維護民族團結,確定了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針。
中央政府保護西藏的政治、宗教制度,幫助發(fā)展西藏的經濟文化,改善人民生活。西藏的社會經濟在中央政府的幫助下有了很大發(fā)展。
但是,民族分裂分子卻不斷地蠱惑和策動武裝叛亂。1959年3月10日,西藏上層反動分子發(fā)動全面武裝叛亂。1959年3月28日,周恩來總理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命令》,宣布:“為維護國家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除責成中國人民解放軍西藏軍區(qū)徹底平息叛亂外,特決定自即日起,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區(qū)籌備委員會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職權。”解放軍駐藏部隊按照中央的命令對叛亂武裝發(fā)起反擊,平定了這場叛亂。
平叛的勝利,為西藏進行民主改革創(chuàng)造了條件。民主改革前的西藏社會有農奴主和農奴兩個根本對立的階級。在黨和政府的領導下,經過“三反”(反叛亂、反烏拉差役、反奴役)“雙減”(減租、減息)和分配土地,百萬農奴打碎了封建枷鎖,成了掌握自己命運的主人。
民主改革解放了社會生產力,翻身農奴有了自己的土地、牛羊,生產積極性空前高漲,其他各項建設事業(yè)也得到了迅速發(fā)展。
2009年1月19日,西藏自治區(qū)九屆人大二次會議決定,將每年的3月28日設為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
(新華社北京9月19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