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盛衰一角:一個村落的煤炭黑金
亂局
全國第一產煤大縣、GDP破千億元、全縣醫(yī)療免費、15年教育免費、千萬富翁扎堆、頂級轎車滿街跑……這是塞外名城神木昔日特有的標簽。
近日,當《中國企業(yè)報》記者再次踏進位于陜西省榆林市的這座神秘古城時,眼前的冷清與蕭瑟讓記者感覺到耳聞的或許只是傳說,一座座斑斑銹跡的沒落豪宅充斥眼簾。
神木城郊有個不起眼兒的小村莊,名字聽起來有些拗口:圪針崖村。這個小村子記錄了神木自改革開放以來“煤炭黑金”由盛而衰、跌宕起伏的坎坷軌跡。
由盛及衰
正如全國各地諸多小煤窯一樣,圪針崖村村民靠煤吃煤。在上世紀90年代改革的大潮中,全村村民投身小煤窯,承包土地、集資建礦,迅速致富。祖祖輩輩的農民,變成了一個個煤老板,成就了一個個神木傳奇。
隨著2014年成百上千的小額信貸擔保公司如多米諾骨牌般倒地,神木的小煤礦礦主們也由富貴變赤貧,從“天堂”回到了“人間”。三角債、股權矛盾、資金鏈斷裂等問題,讓原本祥和、富有的圪針崖村失去了往日的平靜,村民與村干部之間、村民彼此之間的矛盾激化,三家煤企的不同命運牽動著市、縣、鄉(xiāng)鎮(zhèn)的各級領導,煤企的股東們在焦慮中等待著。
神木縣神木鎮(zhèn)永興辦事處圪針崖村共有三家煤礦企業(yè),分別是梅莊煤礦、圪針崖煤礦、店溝煤礦。三家煤礦企業(yè)都是從1994年通過承包土地,村民自愿結合入股集資建立的,土地承包期均為20年,至2014年年底承包期滿。
2014年年底,三家煤企20年租地合同到期,本該由村民委員會集體表決是否續(xù)租或收回,然而,三家煤企均私自續(xù)租了7年的合同,導致村民強烈不滿,矛盾由此激化。
三家煤企三種命運
店溝煤礦由于礦小煤少,早已枯竭停產。2011年6月14日,時任村主任的賈某同意并簽字蓋章將店溝煤礦原村民股東采礦手續(xù)置換給他人,所得18股股權轉讓款1900萬元歸村民股東所有。但是,通過出讓股權所得收入,卻被永興辦事處及賈某等認為屬于集體財產,并要求村民股東全額上繳,由村委會集體分配給所有村民,遭到村民股東拒絕。
梅莊煤礦礦大,一直持續(xù)生產至今。2001年,賈某未經村民會議表決,將自己承包的梅莊煤礦私自提前續(xù)包給自己7年。村民自治權變成了村主任自治權,村民感受到自身的權益受到傷害。
圪針崖煤礦是與其他村子的村民合股開辦,本村村民只占30%多的股權。2011年,圪針崖煤礦新修炸藥庫,煤礦承諾給全體村民600萬元補償款,但這筆補償金至今不知下落。永興辦事處主任楊某在回答《中國企業(yè)報》記者提問時說:“炸藥庫占了村民的地,補償款就給了擁有這塊承包地的村民。”
2014年,按照永興辦事處的要求,圪針崖煤礦同意上繳1900萬元,梅莊煤礦也同意按本村村民的相應股權比例上繳475萬元,與店溝煤礦股權轉讓所得的1900萬元一起,同時上繳至永興辦事處的財政所,然后由村委會統(tǒng)一分配收入。這個看似公平合理的決定,卻疑問多多。
記者在采訪永興辦事處副主任高某,詢問梅莊煤礦和圪針崖煤礦上繳的錢是什么明目的款項時,高某無法回答。而店溝煤礦股權轉讓所得本來就是股東的合法收益,已經由股東分配完成,并部分用于借貸投資,為什么要上繳呢?有村民認為,煤礦是村民股東合伙集資、合法經營的,所有手續(xù)均由自己辦理,收入歸股東所有,本無可厚非,政府工作人員與村干部要求企業(yè)參與大鍋飯式的重新分配,著實與市場經濟的規(guī)律相左。
“土豪”們沒來得及過幾天好日子,錢卻沒了
“神府保德州,十年九不收;男人走口外,女人挖野菜”、“農時跟牛忙,農閑挖黑炭”,這是神木的過去。10年前,神木全民采礦,到煤價最高的2008年,全民免費15年教育開始在神木推行。從2009年3月開始,神木縣財政每年補貼至少1.5億元的資金,在縣域內推行“全民免費醫(yī)療”制度,對象為戶口在神木的全縣干部職工和城鄉(xiāng)居民(未參加城鄉(xiāng)居民合作醫(yī)療和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的人員除外)。
鄉(xiāng)村煤企,在這一刻發(fā)展到前所未有的程度——由黑金造就的新富豪比比皆是。然而,就如同圪針崖村的煤企一樣,2011年下半年,煤炭和房地產市場開始蕭條,加之民間借貸陸續(xù)崩盤,很多人血本無歸,許多村民又沒錢了,只好回到昔日的小山村?20年下來,土地荒廢了、出租了。2014年,村民股東們開始斤斤計較那些過去根本看不上眼的小錢兒。
神木縣的一位出租車司機對記者說,“土豪”們還沒來得及過幾天好日子,錢卻沒了,沒有人再愿意打工,更談不上種莊稼,那些按人頭分配給村民的小錢兒成了救命錢,村民們的眼睛都直勾勾地盯著。
知名律師劉旭告訴《中國企業(yè)報》記者,三家煤企租地經營,租地期滿卻自行延租,本身并不合法,應通過村民代表集體表決確定。三家煤企屬于私人合股,有歷史原因,應該尊重歷史,從保護村民利益的角度考慮,應該確定經營收益及股權轉讓收益均屬于村民股東,各級政府和村干部無權干涉其分配,更不應該以權壓人,強制上繳再分配。
煤企繳費村民難受益
村務公開是《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陜西省村務公開民主管理辦法》的具體要求。據《中國企業(yè)報》記者調查,從2011年至今,村里的圪針崖煤礦、梅莊煤礦、兩個焦化廠(興楊一廠、二廠)給付村民的平車費、污染費、塌陷費等三年的費用均由村干部收取,由于村務不公開,村民不知收了多少錢,也不知該款下落,村民至今未見分文。
在資金捉襟見肘的今天,村里的每一筆收入都會牽動所有村民的心。有村民告訴記者,2006年前,鄰村飛馬梁煤礦給圪針崖村的征地補償款不知具體數目,且去向不明。未經村民集體表決同意,村干部就將本村林地出租給他人使用。老墳沙灣的林地,出租給府谷縣田家寨鄉(xiāng)郭家焉村村民后,被該村民搭建房屋使用,租賃費不知去向。圪針崖煤礦在村岔口租地,村里每年所得8000元租金,村民至今卻未見分文,該礦還在沙風溝打通風口時,付給村集體補償款,但具體數目不詳。
有村民氣憤地說,賈某任村主任期間,由村民會議選舉產生的會計,被村委會主任拒絕任用,由其臨時指定賈某某擔任,財權由其一人掌管。“10多年來,我村財務賬目從未公布,既不按財務制度報賬,又不接受村民監(jiān)督,村財務收支不明。”
環(huán)境污染補償金、租地補償金以及各種補償款的受益者應該是每一位圪針崖村的村民,但由于店溝煤礦村民股東拒絕上繳1900萬元的合法股權轉讓收益,卻被永興辦事處和村干部強制扣留所有的應得補償金,導致村民股東四處上訪,表達強烈不滿。
一些村民認為,三家煤企租地到期,雖然煤礦屬于股東,但土地屬于全體村民,應該由村民集體表決是否準許其續(xù)租,并明確租金收入的平均分配,政府應該維護農民利益,而不是以村民自治為由,推卸政府管理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