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29日電今天上午,陜西省靖邊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房姐”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一案,判處龔愛愛有期徒刑3年。
龔愛愛因擁有北京、西安、神木等地多處價值不菲的房產(chǎn),被網(wǎng)友冠以“房姐”之名,同時其所擁有的“多個戶口”一事也引發(fā)輿論嘩然,質(zhì)疑不斷。
檢方認為,被告人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的行為,不僅妨害了我國戶籍管理制度和社會管理秩序,而且被社會和輿論廣泛關注,造成了十分惡劣的社會影響,構成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建議對被告人龔愛愛判處兩年六個月至三年有期徒刑。
龔愛愛則當庭辯稱,戶口本和身份證都是公安機關辦理的,不是自己偽造買賣的,自己不構成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