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榆林訊 陜西省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上午10時公開宣判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一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裁定為終審裁定。
今年9月29日,陜西省靖邊縣人民法院對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一案公開宣判,以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
龔愛愛系陜西神木縣農村商業(yè)銀行原副行長、榆林市人大代表,因在北京、西安、神木等地擁有多處房產,被稱為“房姐”。同時,“房姐”擁有的“多個戶口”一事也使得公眾質疑不斷。
2013年1月27日,陜西神木警方對龔愛愛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進行了立案,3月4日向神木縣人民檢察院提請批捕,3月8日,檢察機關決定批準逮捕。此前,龔愛愛本人已辭去所擔任的人大代表職務,其三個虛假戶口已分別被注銷。
9月24日上午,龔愛愛案在靖邊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在一審公開開庭審理5天后,“房姐”龔愛愛一案9月29日在陜西省靖邊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龔愛愛被以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10月12日,記者從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龔愛愛不服一審判決,在上訴期限內,通過靖邊縣人民法院向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決定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