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賈某低著頭走進法庭
據新華社電 出生剛4天的孩子被自己的親生父親通過網絡以8萬元的價格賣出。這位父親因涉嫌拐賣兒童罪被檢方提起公訴,昨日在北京市順義區(qū)法院受審。
1988年出生的賈某是陜西省洛南縣人,初中文化。公訴機關指控稱,賈某于2013年1月5日在北京市順義區(qū)仁和地區(qū),將其親生子(男,2013年1月1日出生)出賣給內蒙古籍的女士王某,并收取其人民幣8萬元。后賈某被警方查獲。
公訴機關認為,賈某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出賣親生子,侵犯了兒童的身體自由權和人格尊嚴權,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賈某供述稱,2012年4月份,他和女友(未成年人)明某到順義區(qū)打工。剛來京兩個月,明某就發(fā)現自己懷孕了,因年齡小又是未婚先孕,還沒經濟能力,就想把胎兒打掉。但是,因上班沒時間去醫(yī)院,且胎兒越來越大,只能準備生下。后來二人商量把孩子生下送人,于是賈某通過網絡發(fā)帖送養(yǎng)嬰兒,并明碼標價。
2012年12月,王某看到網上的信息后給賈某打電話,表示如果是女孩就收養(yǎng),并承諾給賈某撫養(yǎng)費8萬元。因不知是男是女,雙方約定等生下來再聯系。2013年1月1日,明某生下一男嬰。王某聞訊趕到北京。王女士見男嬰挺可愛,就答應撫養(yǎng)。明某出院后,王女士給賈某8萬元,把出生剛4天的嬰兒抱走。
庭審中,賈某辯解稱,自己沒想賣孩子,只是想給孩子找個好人家。之所以向對方要了8萬元,是想避免孩子被人販子販賣。“我當時真的不知道這會犯法,如果知道,我是不會賣孩子的。”賈某說。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