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許多商店和公共設(shè)施會把無人認領(lǐng)的物品送到警察局。警方收到的這類物品呈逐年增加趨勢,十幾年前就為失物太多備感壓力的警方如今更是不堪重負。
日本共同社援引警察廳的數(shù)據(jù)報道,全國各地警察局2007年收到大約1272萬件失物,這一數(shù)字2016年增加到大約2796萬件,多了一倍多。
警方說,智能手機的普及以及這種設(shè)備相對容易丟失的特點是失物大量增加的原因之一,還有一個原因是外國游客的增加。
今年9月的一天,北海道旅客鐵路公司的職員把過去幾天在札幌火車站撿到的大約700件失物送到札幌中部一個警察局,里面有雨傘、手提包、衣服。一名警察告訴共同社記者:“今天這還算少的!边@個警察局去年收到大約19萬件失物,倉庫里堆滿了盛放這些物品的紙箱和塑料箱。一名高級警官說:“判斷這些物品是被人忘記拿走的還是丟掉不要的是個難事!
日本曾有懲罰撿到東西不交公、獎勵拾金不昧的《遺失物法》,以至于人們有時撿到特別不值錢的東西也會上交。
日本內(nèi)閣2006年修訂了這項有著107年歷史的法律,準許商店、酒店、火車站等場所代替警方保管和處理失物。不過,愿意替警方分擔的地方是少數(shù),大部分私營企業(yè)不愿意為這件事?lián)艹龅胤胶吞脱?span style="display:none">NDR安康新聞網(wǎng)
京都產(chǎn)業(yè)大學社會安全政策教授正廣太村認為,日本應(yīng)該進一步修訂《遺失物法》,進一步縮短保管失物的時間,簡化處理失物的步驟。(歐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