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張再輝 陳明)為依法保障搬遷群眾合法權益,給搬遷群眾吃上“定心丸”,漢陰縣自然資源局及時破解難題加快推進,截止今年3月底,全面完成5082套搬遷安置房登記發(fā)證工作,比國家下達任務截止時間提前100天,實現該縣“十三五”期間建成的20個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86個村125處“交鑰匙”工程登記發(fā)證全覆蓋,惠及搬遷群眾5082戶17940人。
針對登記過程中遇到的難題,漢陰縣及自然資源局多次召開專題辦公會議,出臺容缺辦理措施,壓實相關部門、鎮(zhèn)政府責任。同時將易地扶貧搬遷安置房不動產登記辦證前期所需要件相關工作列入縣政府督查室督辦事項。通過召開聯席會、專題請示匯報、兩次發(fā)文督辦,多部門及鎮(zhèn)村緊密配合形成合力,形成縱向縣、鎮(zhèn)、村、社區(qū)上下聯動,橫向發(fā)改、財政、住建、稅務部門齊抓共管的格局。漢陰縣自然資源局按照國家三部委指導意見,緊盯任務,倒排工期,按照“缺什么補什么,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采取容缺受理、集中辦公、聯鎮(zhèn)督導、專題培訓、全時服務等措施,嚴格程序、嚴謹制證。易地搬遷安置房辦證實行“三個一”,即搬遷群眾只需將辦證資料交至搬遷社區(qū),由社區(qū)、村、鎮(zhèn)統(tǒng)一代辦;免征契稅、不動產登記費,安置房不動產權籍調查測量經費計入安置房建設成本,由縣搬遷辦籌措140多萬元解決辦證經費,實現群眾不花一分錢拿到產權證;送證到點,集中發(fā)放,群眾辦證不跑一次路,在家門口就能拿到不動產權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