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崔世芳)日前,嵐皋縣人大常委會審議了相關人事議案,各擬任命人員依次作了任職前表態(tài)發(fā)言,以投票表決的方式通過了此次擬任命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任職資格,為新任職人員頒發(fā)了《任命書》,并組織新任職人員向憲法宣誓。
會前,該縣人大常委會還根據(jù)《嵐皋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和《嵐皋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提請任命人員進行法律考試的實施辦法》的規(guī)定,對提請縣人大常委會任命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了任前法律知識考試。
近年來,嵐皋縣人大常委會嚴格按照法律程序履行人大職責,依法進行人事任免,做到監(jiān)督從任前開始,進一步促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廉政勤政,增強擬任職干部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進一步提高領導干部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