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wǎng)訊(記者 陳曦)近日,嵐皋縣出臺優(yōu)秀文化文藝作品獎勵激勵辦法,以調動全縣文化文藝工作者投身創(chuàng)作、追求精品積極性,吸引中、省、市各級文化文藝工作者寫嵐皋、畫嵐皋、唱嵐皋、拍嵐皋、舞嵐皋、演嵐皋、播嵐皋、贊嵐皋,厚積旅游發(fā)展文化沃土,推動文旅深度融合。
該獎勵激勵辦法設歌曲類、散文類、小說類、書畫類、詩詞類、圖片類、影視類和其它綜合類8種項目。每種項目一等獎獎金5000元,二等獎獎金3000元,三等獎獎金2000元。在全國全省獲得轟動效應或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的文化文藝作品,采取“一事一議”方式重獎。
據(jù)悉,獎勵激勵活動原則上每年開展一次,每年年中召開嵐皋題材文化文藝作品創(chuàng)作座談會,每年年底進行評選表彰獎勵,邀請縣內外相關專業(yè)領域德高望重、具有較高學術權威的文化文藝工作者組成評審組,按照實施細則定評,無論是嵐皋籍還是非嵐皋籍作者皆可納入評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