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三十本想著給已故的的丈夫燒點紙錢祈求平安,卻未想到惹上大禍。近日,寧陜縣人民檢察院以劉某涉嫌失火罪向寧陜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劉某系陜西省安康市寧陜縣村民,2016年2月7日正值大年三十,劉某和一雙兒女到其逝去的丈夫墳山上上亮祭祀,以祈求自己和一雙兒女平安,在燃燒火紙時不慎引燃了墳上的茅草,劉某發(fā)現后用樹枝全力撲救,但因風太大未撲滅,火勢越燒越猛引發(fā)森林火災,該村村民以及打火隊員六十余人感到現場撲火,次日,火災被完全撲滅,經鑒定,此次森林大火的過火面積為98.5畝。案發(fā)后,劉某為自己的行為悔恨不已。
檢察官提醒,“每逢佳節(jié)倍思親”,在特定節(jié)日祭祀故去的親人表達我們的哀思,是中華民族的傳統,但是在祭祀時,務必做到文明祭祀、安全祭祀,切切不可因麻痹大意釀成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