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wǎng)訊 (通訊員 方亮)近日,平利縣檢察院以詐騙罪對李某提起公訴。
經(jīng)查,2015年8月,河南籍被告人李某、張某與王某想到利用豬苦膽買進賣出方式取得被害人的信任騙取錢財。后3人乘坐火車到陜西方向,選擇平利作為犯罪地點。按照事先約定,李某扮成商販向農(nóng)戶租房謊稱用于加工豬苦膽,王某扮成醫(yī)藥公司的人員收購成品,張某扮成商販出售豬苦膽。開始,3人之間故意虛假交易,造成每買進賣出一個豬苦膽可獲利1元錢的假象,使被害人覺得有利可圖。后李某借故離開,對被害人說可收購豬苦膽出售獲利。不到10天時間,先后有4名被害人信以為真,上當受騙,被騙現(xiàn)金19200元。案發(fā)后,張某、王某被抓獲歸案并判處刑罰,但李某一直在逃。
2016年10月8日,李某迫于壓力,向平利警方投案,宣告全案告破,等待李某的將是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