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wǎng)訊(通訊員 方亮 楊云華)3月20日,由平利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成某佳等4人“惡勢力”犯罪集團,4名成員因犯尋釁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被法院判處1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這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平利縣首例公開宣判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經(jīng)審理查明,自2018年4月以來,成某佳以經(jīng)濟利益、朋友關系為紐帶,雇傭趙某安等人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成某佳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先后以安康市某某商務咨詢有限公司作掩護,通過微信或印制大量“信用貸款、無抵押、免擔保、更快捷、兩小時到賬”為內(nèi)容的廣告單,以宣傳、推銷其放貸業(yè)務。成某佳等人通過“高簽低付”、短期高息借款、索要“家訪費”、逾期費等方式,逐步形成了“套路貸”運作模式。為維護不法利益,索要非法債務,4人有組織的多次實施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最終造成了致1人死亡的后果,嚴重影響了當?shù)氐慕?jīng)濟秩序、社會秩序。在審理階段,4被告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的經(jīng)濟損失,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并自愿認罪認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