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彭巧玉
在旬陽這片土地上,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員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上演著“法援十二時辰”。這里記錄的是2023年4月12日忙碌的一天。
辰時(7:00-9:00)
旬陽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一行4人收拾好辦理法律援助所需的法律文書資料,驅車趕往旬陽市銅錢關鎮(zhèn),為身患重病的湛某辦理援助。
時間回溯到3月初,一位顫顫巍巍的中年男子走進法律援助中心,他神色凝重,心情低落。坐下后,經(jīng)過仔細詢問,了解到,該男子為銅錢關鎮(zhèn)湛某,湛某接到妻子向法院起訴離婚的通知,而此時的湛某由于偏癱行動不便,并患有貧血、腎病及其他疾病,經(jīng)濟十分緊張,遂來到法律援助中心,希望得到幫助。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在了解完情況后立即按照程序為湛某辦理了法律援助,指派法律工作者為湛某代理,辦理離婚案件。回去后,湛某病情日益嚴重,需要每日在醫(yī)院輸血,家中還有兩名未成年子女需要撫養(yǎng)。法律援助中心經(jīng)討論后,決定上門為湛某辦理撫養(yǎng)費、扶養(yǎng)費糾紛訴訟法律援助。
巳時(9:00-11:00)
到達湛某家中,工作人員分頭行動,詢問湛某的身體情況,實地考察其家庭情況,走訪詢問周邊居民核查事實,當場制作談話筆錄。湛某在工作人員幫助下填寫法律援助申請表,收集整理相關資料,迅速完成了辦理援助的全部手續(xù)。
午時(11:00-13:00)
銅錢關鎮(zhèn)的幾位農(nóng)民工聞訊而來,尋求法律幫助。原來,2009年這幾位銅錢關鎮(zhèn)農(nóng)民在其他地方修路的時候,該項工程負責人欠下幾人合計十余萬元的工資未支付,多年來他們一直催要,但都無功而返。工作人員耐心解答,積極引導他們走法律途徑維護合法權益,必要時,法律援助中心可以提供法律援助。
未時(13:00-15:00)
工作人員撰寫湛某的起訴狀,考慮到湛某行動不便,本著“能幫群眾省一點是一點”的初心,將厚厚一沓文檔、證據(jù)資料利用午休時間在銅錢關司法所幫助湛某復印,并與轄區(qū)神河法庭負責人電話溝通聯(lián)系,請求神河法庭延時服務,返回后給予辦理立案等事項。
申時(15:00-17:00)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與銅錢關司法所工作人員交流法律援助工作經(jīng)驗,探討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了解和指導“一村一法律顧問”開展情況。
酉時(17:00-19:00)
法律援助工作人員趕往該鎮(zhèn)太山廟社區(qū)開展的普法宣傳活動,近距離為家長、老師、學生宣講《民法典》,圍繞我們身邊法治的“那些事兒”,主要講解校園霸凌、在外務工、婚姻家庭、繼承、鄰里糾紛等方面的法律知識,結合自身辦理的真實案例,讓宣講接地氣、入民心。
戌時(19:00-21:00)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與鎮(zhèn)主要領導交流探討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八五”普法等工作,就如何做好下一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建議。
亥時(21:00-23:00)
夜色已深,工作人員趕往神河法庭幫助湛某立案。交代事項、上報證據(jù)、殷切囑托……不覺間又過去了一個小時,萬家燈火漸熄,小鎮(zhèn)的人們逐漸進入睡夢中,工作人員才踏上了返程的路途。
一天的時間,辦理援助、代寫訴狀、解答咨詢、法治宣講、代辦立案、交流調研……日復一日,晝夜交替,這是司法行政人日常工作的縮影,用行動詮釋職責和使命,每一分,每一秒都印證著司法行政人的為民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