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7月18日 國務院作出《關于深化城鎮(zhèn)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
1994年7月18日 國務院作出《關于深化城鎮(zhèn)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明確城鎮(zhèn)住房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和基本內容。根本目的是: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新的城鎮(zhèn)住房制度,實現(xiàn)住房商品化、社會化;加快住房建設,改善居住條件,滿足城鎮(zhèn)居民不斷增長的住房需求;緝热莅ò炎》繉嵨锔@峙涞姆绞礁淖?yōu)橐园磩诜峙錇橹鞯呢泿殴べY分配方式、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等。
2001年7月18日至21日 朱镕基在安徽考察工作
2001年7月18日至21日 朱镕基在安徽考察工作。他指出:進行農村稅費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的一項重大決策,要從全局和戰(zhàn)略的高度充分認識這項改革的重大意義;同時又要清醒地看到,農村稅費改革是一項十分艱巨和復雜的任務,必須積極而穩(wěn)妥地推進。當前,要著重研究試點工作中出現(xiàn)的新問題,不斷完善政策,扎扎實實地搞好改革試點,為在全國進行農村稅費改革探索和積累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