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欄的話
《安康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2023年9月27日陜西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批準,自2023年12月1日正式實施!稐l例》施行半年來,各級各部門在宣傳貫徹落實《條例》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市民行為習慣的養(yǎng)成,文明程度的提升需要德法兼治。為進一步學習貫徹《條例》,即日起,“文明安康”開設“《安康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每日一學”欄目,幫助廣大市民群眾了解對照《條例》,身體力行,約束和糾正自己的不文明行為,同時引導各級執(zhí)法職能部門有力有效貫徹落實《條例》,敬請關注。
《安康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共五章,四十條。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導和促進文明行為,提升公民文明素養(yǎng)與社會文明水平,建設文明安康,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的文明行為促進及其相關工作,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文明行為,是指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符合社會主義道德和公序良俗要求,推動社會進步的行為。
第三條文明行為促進工作應當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法治與德治相結合、倡導與治理相結合、自律與他律相結合、獎勵與懲戒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黨委統(tǒng)一領導、政府組織實施、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協(xié)同推進、群眾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
總體來說,《條例》以法的形式鼓勵支持善行義舉,約束懲戒不道德、不文明行為,把基本道德要求轉化為法律規(guī)范,這是對新時代精神文明建設法治化的積極回應,也是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法治保障。具體來說,《條例》體現了以下三個特點:一是回應社會熱點問題。將近年來群眾反映強烈的隨地吐痰、亂扔垃圾、電動車亂停放、違規(guī)充電等行為納入行為規(guī)范之內。二是強調社會共治共促。規(guī)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在文明行為促進工作中的職責,如宣傳教育、公共設施建設、制度機制保障等。三是寬嚴相濟合理授權。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不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行為,授權市、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制定重點治理行為清單,并組織專項整治。這些都是我們創(chuàng)建全國文明城市鞏固提升的執(zhí)行保障和長效機制的法制基礎。